此次查处的电鱼船分别为诏金邱0194、诏金邱0203、诏金邱0204、诏都港0360、诏金田0010,现场查获发电机5台、电拖架子5个,网具5张和渔获物若干。据悉,5艘电鱼船当事人均为诏安县人,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其在禁渔期出海电鱼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有关规定,利用电场、药物、爆炸致鱼虾昏迷死亡后进行捕捞,属于灭绝性、掠夺性作业,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造成水体污染,我国明令禁止,对非法电鱼作业,可作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东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结合渔政亮剑行动跟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作业行为。